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2024-2025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1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精神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

二、统计范围

本学期全日制退役复学的在籍在读学生(不超过三年学制)。已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同学期内不再重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学生,将不再补报,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档);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建行卡复印件;

3、上一学期已提供的可不用再次提交材料,但必须在春季核实表中核实信息是否有误,二级学院统一打印由相关学生核实签字(附件2)(纸质档)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4月8日下午3点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图书馆104室。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17570019998

 

附件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退役士兵在校生秋季助学金名单(春季核实表)

                                       保卫部、武装部

                                       

附件1: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025年3月28日